4月將至,第十批國采中選結果即將落地,下一批國采也傳出新消息。
工信部展開第十批中選藥企生產供應監測
13省更新第十批集采落地進展
根據國家醫保局此前安排,第十批國采將于4月陸續在全國范圍落地。
3月26日,一份由工信部發布的《關于組織開展第十批國家集中采購中選藥品生產供應監測的通知》在業內流傳。
這份函件要求,自2025年5月起,第十批中選企業需指定專人在每月10日前填報《國家集中采購藥品生產供應監測報表》,上傳上月數據信息。中國醫藥工業信息中心將負責數據采集、重點藥品調研和監測預警分析,每月20日前形成監測月報上報。
隨著第十批國采中選結果落地,高頻的質量監管、供應監測也將同步開始。
據國家組織藥品聯采辦日前通報,間苯三酚注射液最低價中標企業已經被取消中選資格,并暫停其產品上市銷售,由其作為間苯三酚注射液主供企業的省份,由備供企業替補成為主供企業。
3月25日,上海市醫藥集中招標采購事務管理所發布《關于執行第十批國家組織藥品集中采購中選結果的工作提示》,明確將在4月正式執行中選結果。
在工作提示中,上海強調四方面內容——提前做好中選藥品進院準備工作,保證優先采購和使用中選藥品,做好備供藥品的進院使用工作,以及加強對醫務人員的宣傳培訓工作。
對于原先未采購的中選藥品,上海提醒各醫療機構及時召開藥事委員會,簡化和加快采購流程,暢通用藥渠道;同時,上海再次明確醫療機構應通過中選企業指定的藥品配送企業采購中選藥品,回款時間不超過交貨驗收合格(即發票確認)后的次月底。
據賽柏藍梳理,截至3月26日,上海、河北、江西、云南等13省都在本月更新了第十批國采落地進展,多數省份正針對艾司洛爾注射劑/鹽酸艾司洛爾氯化鈉注射液、多巴酚丁胺注射劑、間羥胺注射劑等10個品種進行第二備供企業申報或確認。
天津進度相對靠前,已完成三方協議簽訂。
第十一批規則或將調整
超113個品種競爭企業≥7家
今年全國兩會期間,政府工作報告明確提出“優化藥品集采政策,強化質量評估和監管,讓人民群眾用藥更放心”。
據業內傳出的消息,為落實2025年《政府工作報告》要求,北京、上海、廣東、河南等11省醫保部門負責人近日參與國家醫保局會議,研討優化醫藥集采工作相關事宜。
《2024年醫療保障事業發展統計快報》顯示,截至2024年底,各省份的國家組織和省級集采藥品品種數達到500個以上,提前完成“十四五”規劃目標。
自“4+7”集采試點到如今國采進行到第十批,集采政策的邏輯不再是單純的“以量換價”,價格、質量以及供應之間如何維持動態平衡,或許是此次集采研討的核心議題之一。
全國政協委員、復旦大學上海醫學院副院長朱同玉在兩會期間表示,優化醫藥集采政策,一方面,應以質量為先、創新為本,完善集采藥物的質量跟蹤體系,確保藥品在集采后的質量穩定性。
下一步,藥品臨床療效、生產過程全鏈條質量管控,以及企業穩定供貨能力等可能會迎來更科學的量化評價指標。
另一方面,需對藥物進行分層次集采,明確原創藥、首仿藥和普通仿制藥的區別,延長原創藥的保護期限,并給予政策補貼,以激勵企業加大研發投入。
若未來展開分層次集采,具備較高仿制水平的首仿藥將成為市場搶占份額的重要方向。與此同時,高質量的普通仿制藥也將在供應穩定性和成本控制方面獲得更多權重,實現更高附加值。
預計第十一批國采規則優化的核心邏輯是平衡價格競爭與質量保障,通過限制B證企業、調整中選機制、強化供應責任等措施,推動集采向“優質優價”過渡。
持續深化集采制度,優化集采機制,擴大集采范圍和品種是大方向,與此同時,加強集采執行和監管力度,確保人民群眾用藥放心愈發關鍵。集采常態化之下,與藥品價格治理、醫保目錄調整、支付方式改革等政策也將緊密銜接。
據易聯招采數據,截至3月21日,未納入國采的品種中已有113個滿足原研企業+過評企業≥7家的競爭格局,初步具備納入國采的條件,其中50個品種競爭企業在10家以上,20余個品種銷售額超過10億元。
集采模式不是單一的價格競爭,通過規則的不斷修改與完善,其正成為引領醫藥產業轉型升級、撬動醫療服務體系改革的重要引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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