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2年起,荷蘭已經規定醫生協助自殺屬于合法化,如果病人經過深思熟慮、遭受著沒有希望治愈的疾病,且自愿提出安樂死的要求,醫生通過法律程序可以協助病人自殺。
近期開展的一項研究成果,發表在《醫學倫理》雜志上了,該研究揭露了公眾對那些沒有到病入膏肓但有自殺的意愿的老人,接受安樂死的權利的認可程度是多少。
通過對荷蘭近2000名普通市民進行了調查訪問,統計他們對此事的看法及反響,該研究論文的作者們想要了解的是公眾對這個問題的具體看法。
2009年至2010年,研究人員們對荷蘭的年齡在18歲之95歲之間的成年人開展了一項隨機調查。
研究人員們的調查中運用了四種狀態以及兩個特殊的小片段,一個片段是描繪身體健康但對生活十分厭倦的老人,另外一個片段是描繪身患絕癥的年輕人。
超過一半被調查者(57%)說他們贊成,每個人都應該有選擇安樂死的權利;以及53%的被調查者贊成,每個人都有權決定自己的生和死。
除此之外,四分之一(26%)的被調查者贊成第一個小片段描述的情況,即醫生可以幫助一個對生活無望的老人自殺,19%的被調查者說如果他們身處這樣的狀態,他們也同樣會選擇安樂死。
再好的治療也無法阻止問題產生
當面對這種狀況時,即“我的觀點是,那些沒有身患絕癥的但對生活極其失望的人可以允許執行安樂死”,有21%的受訪者持贊成意見,有52%的受訪者持否定意見,有27%的受訪者既不贊成也不否定。
研究人員們還發現了,有三分之一的受訪者贊成,那些年紀很大的老人應該允許以吃藥這種更有效的方式來實施安樂死,如果他們是自愿要求的,另外還有30%的受訪者持中立態度。
調查結果顯示出一種趨勢來,受教育程度越高的受訪者,越贊成老人有選擇死亡權力,這些受訪者一般缺乏宗教信仰,而且對醫生的能力也不太信任,他們主張按自己的意愿來選擇。
該研究論文的作者們寫到了一個話題,就是在某些情況下,即便是最好的治療手段也無法解決問題:
“在世界各地,人口正在進入老齡化,因此,對老人來說,與以往相比,享受高質量的醫療服務已經變得越來越重要。然而,對于一些老人來說,再好的醫療條件也不能阻止一些問題的產生,如生活的使命感和目標感隨年齡增長而減少,從而就會產生死亡的意愿。”
盡管這些研究人員們指出,與那些僅僅只是對生活失去信心的老年人相比,公眾更加贊成身患絕癥的人們可以實施安樂死,而且一些影響力很大的少數派別也贊成這個觀點。
他們總結到,一些影響力很大的少數派別贊成這個觀點表明了,應該嚴肅認真的對待這一話題,即實施臨終關懷治療還是實施安樂死之間的辨證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