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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管理
藥監局重磅發布:2018年度藥品審評報告
發布時間: 2019-07-02     來源: 藥監局

 7月1日,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藥品審評中心官網發布了2018年度藥品審評報告。

2018年,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藥品審評中心(以下簡稱藥審中心)在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以下簡稱國家局)堅強領導下,繼續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深化審評審批制度改革鼓勵藥品醫療器械創新的意見》(廳字〔2017〕42號,以下簡稱42號文件)和國務院《關于改革藥品醫療器械審評審批制度的意見》(國發〔2015〕44號,以下簡稱44號文件)精神,按照4月12日和6月20日國務院常務會議要求,在鼓勵藥物研發創新、提高藥品質量、保障人民用藥安全有效可及等方面開展了一系列工作,以高度的責任感和使命感持續深化藥品審評審批制度改革,堅持依法依規、科學規范審評,堅決維護和促進公眾健康。

一、藥品注冊申請受理情況

2018年,藥審中心受理新注冊申請共7336件(以受理號計,下同),其中需技術審評的注冊申請5574件,直接行政審批(無需技術審評,下同)的注冊申請1762件。與2017年相比,2018年藥審中心需技術審評的注冊申請任務受理量大幅增長(較2017年增長了47%),且中藥、化藥和生物制品各類藥品注冊申請任務受理量均有較大幅度增長(較2017年分別增長了30%、50%和42%)。

2018年,藥審中心受理1類創新藥注冊申請共264個品種(涉及533件受理號,化藥的品種數以活性成分統計,中藥和生物制品的品種數均以藥品通用名稱統計,下同),較2017年增長了21%。其中,受理1類創新藥的新藥臨床試驗(IND)申請239個品種,較2017年增長了15%;受理1類創新藥的新藥上市申請(NDA)25個品種,較2017年增長了150%。

2018年,藥審中心受理1類化藥創新藥注冊申請共157個品種,其中,受理1類化藥創新藥NDA 16個品種,較2017年增長了100%。

2018年,藥審中心受理1-6類中藥新藥注冊申請共37個品種,其中,受理中藥NDA 8個品種,較2017年增長了7倍;受理中藥IND 29個品種,且有1個品種為1類中藥創新藥IND申請。

2018年,藥審中心受理1類生物制品創新藥注冊申請106個品種(包括預防用生物制品6件,治療用生物制品117件,共涉及123件受理號),較2017年增長了62%。其中,受理1類生物制品NDA 9個品種(包括預防用生物制品2件,治療用生物制品9件,共涉及11件受理號),較2017年增長了4.5倍。

(一)總體情況

2018年,藥審中心受理的7336件新注冊申請中,化藥注冊申請受理量為5979件,占2018年全部注冊申請受理量的82%,2018年各類藥品注冊申請受理情況與近三年比較詳見圖1。

需技術審評的5574件注冊申請中,化藥為4459件,占全部需技術審評的注冊申請受理量的80%,中藥和生物制品注冊申請分別為300件和815件。

(二)國產創新藥受理情況

藥審中心受理國產1類創新藥注冊申請448件(涉及222個品種),其中受理臨床申請403件(涉及198個品種),上市申請45件(涉及24個品種)。按藥品類型統計,化藥323件(涉及115個品種),中藥2件(涉及1個品種),生物制品123件(涉及106個品種),創新藥的適應癥主要集中在抗腫瘤、內分泌系統和消化系統領域。

(三)進口藥受理情況

藥審中心受理5.1類化藥進口原研藥注冊申請75件(涉及50個品種),受理1類進口創新藥注冊申請85件(涉及42個品種),創新藥的適應癥主要集中在抗腫瘤、循環系統和消化系統領域。

(四)各類注冊申請受理情況

1.化藥注冊申請受理情況

藥審中心受理化藥注冊申請共5979件,其中受理化藥NDA申請107件,較2017年增長了43%;受理仿制藥上市申請(ANDA)982件,較2017年增長了79%。化藥各類注冊申請受理情況詳見圖2。2018年化藥臨床、上市和一致性評價注冊申請受理情況與近三年比較詳見圖3。

(1)創新藥受理情況

藥審中心受理1類化藥創新藥注冊申請157個品種,整體較2017年略有增加,其中受理創新藥NDA 16個品種,較2017年增長了一倍。2018年受理的157個化藥創新藥注冊申請中,國產化藥創新藥注冊申請為115個品種,進口化藥創新藥注冊申請為42個品種,2015年至2018年創新藥注冊申請受理情況詳見圖4。

(2)化藥新藥臨床試驗申請適應癥

藥審中心受理化藥IND申請457件,其中受理國產化藥IND申請325件,受理進口IND申請132件。國產化藥IND申請的適應癥主要集中在抗腫瘤、內分泌系統和消化系統領域。進口IND申請的適應癥主要集中在抗腫瘤、內分泌系統和循環系統領域,具體治療領域分布詳見圖5。

2.中藥注冊申請受理情況

藥審中心受理中藥注冊申請413件,其中受理中藥IND申請31件,受理中藥NDA 8件,受理中藥ANDA 8件。中藥各類注冊申請受理情況詳見圖6。2018年中藥臨床和上市注冊申請受理情況與近三年比較詳見圖7。

(1)中藥新藥受理情況

藥審中心受理1-6類中藥新藥注冊申請39件,其中受理中藥NDA 8件(涉及8個品種),較2017年增長了7倍;中藥IND 31件(涉及29個品種),其中1類中藥創新藥IND申請有2件(涉及1個品種)。

(2)中藥新藥臨床試驗申請適應癥

藥審中心受理中藥IND申請31件,主要治療領域為消化、心血管、呼吸和精神神經,占全部中藥IND申請的65%。

3.生物制品注冊申請受理情況

藥審中心受理生物制品注冊申請944件,其中受理生物制品IND申請298件;受理生物制品NDA 85件,較2017年增長了70%。生物制品各類注冊申請受理情況詳見圖8。2018年生物制品臨床和上市注冊申請受理情況與近三年比較詳見圖9。

(1)1類生物制品創新藥受理情況

藥審中心受理1類生物制品創新藥注冊申請123件(包括預防用生物制品6件,治療用生物制品117件),較2017年增長了62%。其中,受理1類生物制品NDA 11件(包括預防用生物制品2件,治療用生物制品9件,共涉及9個品種),較2017年增長了4.5倍;受理1類生物制品IND 112件(包括預防用生物制品4件,治療用生物制品108件,共涉及97個品種),較2017年增長了51%。

(2)1類治療用生物制品創新藥臨床試驗申請適應癥

藥審中心受理1類治療用生物制品IND申請108件(涉及93個品種),適應癥主要集中在抗腫瘤治療領域,占全部1類治療用生物制品IND申請的70%,具體治療領域分布詳見圖10。

二、藥品注冊申請審評審批情況

(一)審評審批總體完成情況

1.全年審評審批完成情況

2018年底,藥審中心實現中藥、化藥、生物制品各類注冊申請按時限審評審批率已超過90%,基本完成了44號文件確定2018年實現按規定時限審批的工作目標。全年完成審評審批的注冊申請共9796件,其中完成需技術審評的注冊申請7988件(包含4052件需技術審評的行政審批任務),完成直接行政審批的注冊申請1808件。

2018年底排隊等待審評審批的注冊申請已由2015年9月高峰時的近22000件降至3440件(不含完成審評因申報資料缺陷等待申請人回復補充資料的注冊申請),進一步鞏固了44號文件要求解決注冊申請積壓的成效。2014年-2018年排隊等待審評審批的注冊申請數量變化情況詳見圖11。

完成審評的申請中,化藥注冊申請為6624件,約占全部審評完成量的83%。2018年各類藥品注冊申請審評完成情況與近三年比較詳見圖12。

2.各類注冊申請審評完成情況

藥審中心完成IND申請審評1094件,完成NDA審評296件,完成ANDA審評2388件,2018年各類注冊申請審評完成情況與近三年比較詳見圖13。

3.審評通過情況

2018年,藥審中心審評通過批準IND申請947件,審評通過(往年的年度審評報告中表述為“審評通過建議批準”,下同)NDA 175件,審評通過ANDA 1038件。

審評通過上市1類創新藥9個品種,審評通過進口原研藥67個品種,具體品種詳見附件1、2。

(二)化藥注冊申請審評完成情況

1.總體情況

藥審中心完成審評的化藥注冊申請6624件,其中完成化藥臨床申請(IND和驗證性臨床)共843件,完成化藥NDA 206件,完成化藥ANDA 2353件。完成審評的化藥各類注冊申請情況詳見圖14。

2.審評通過情況

藥審中心完成審評的化藥NDA 206件,其中審評通過132件,與前三年比較(以受理號計)詳見圖15,2018年完成審評的化藥各類注冊申請具體情況詳見表1。

藥審中心完成審評的化藥IND申請603件,審評通過批準IND申請554件,其中批準1類創新藥臨床試驗申請449件(涉及172個品種)。1類化藥創新藥臨床試驗批準數量與前三年比較(以品種計)詳見圖16。

藥審中心審評通過批準創新藥臨床試驗的172個品種中,抗腫瘤藥物、消化系統藥物、內分泌系統藥物和抗感染藥物較多,占全部創新藥臨床試驗批準數量的68%。批準臨床試驗的化藥創新藥適應癥分布(以品種計)詳見圖17。

(三)中藥注冊申請審評完成情況

1.總體情況藥審中心完成審評的中藥注冊申請393件,其中完成IND申請61件,完成NDA 9件,完成ANDA 35件。完成審評的中藥各類注冊申請情況詳見圖18。

2.審評通過情況

藥審中心審評通過批準中藥IND申請44件;審評通過中藥NDA 2件(涉及2個品種,關黃母顆粒、金蓉顆粒)。完成審評的中藥各類注冊申請具體情況詳見表2,中藥IND批準和NDA通過量與前三年比較(以受理號計)詳見圖19。

藥審中心審評通過批準臨床試驗的中藥IND申請44件,涉及10個適應癥領域,其中心血管、精神神經、呼吸較多,共占48%,具體治療領域分布詳見圖20。

(四)生物制品注冊申請審評完成情況

1.總體情況

藥審中心完成審評的生物制品注冊申請共971件,其中完成預防用生物制品IND申請(預防用IND)53件,完成治療用生物制品IND申請(治療用IND)377件,完成預防用生物制品NDA(預防用NDA)18件,完成治療用生物制品NDA(治療用NDA)63件。完成審評的生物制品各類注冊申請情況詳見圖21。

2.審評通過情況

藥審中心審評通過批準預防用IND 33件,批準治療用IND 316件;審評通過預防用NDA 11件、治療用NDA 30件。2018年完成審評的生物制品各類注冊申請具體情況詳見表3,生物制品IND批準和NDA通過量與前三年比較(以受理號計)詳見圖22。

藥審中心審評通過批準生物制品IND 349件,其中批準的治療用生物制品IND治療領域分布詳見圖23。

(五)行政審批任務完成情況

2018年,藥審中心共完成行政審批任務5860件,其中,完成無需技術審評的直接行政審批任務(即無需技術審評的補充申請)1808件,平均審批時限為12.3個工作日,遠小于法定的20日行政審批時限,其中有1656件任務在法定的20日時限內完成,全年平均按時限完成率為92%;完成需技術審評品種的行政審批任務(即臨床申請、進口再注冊申請、需技術審評的補充申請等)4052件,平均審批時限為18.6個工作日,小于法定的20日行政審批時限,全年平均按時限審批完成率為84%。(注:上述4052件需技術審評的行政審批任務,不包括原輔包關聯審評審批實施前已受理完成審評后轉原輔包登記平臺管理的注冊申請任務)。

(六)優先審評納入情況

1.優先審評品種納入情況

根據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以下簡稱原總局)《關于鼓勵藥品創新實行優先審評審批的意見》(食藥監藥化管〔2017〕126號),2018年,藥審中心共將313件注冊申請納入優先審評程序,其中兒童用藥和罕見病用藥63件。2018年納入優先審評的注冊申請中,同步申報的品種占比最大,占比為28%,其次為具有明顯臨床價值的新藥,占比為23%。納入優先審評程序的注冊申請情況詳見圖24。

2.優先審評品種審評完成情況

2018年,共有83個品種通過優先審評程序得以加快批準上市(以通用名計算),如自主研發的注射用艾博韋泰、口服丙肝治療用新藥達諾瑞韋鈉片、治療晚期結直腸癌的小分子血管生成抑制劑呋喹替尼膠囊等藥品,具體品種名單詳見附件3。

(七)溝通交流情況

1.溝通交流總體情況

為進一步為申請人提供便利,藥審中心不斷豐富溝通交流渠道,提高溝通交流效率和質量,形成了溝通交流會議、網絡平臺咨詢(一般性技術問題)、電話咨詢、郵件咨詢和現場咨詢的多渠道、多層次的溝通交流模式。2018年藥審中心接收溝通交流申請1982件,較2017年的840件增長了136%;接收網絡平臺咨詢15219個,較2017年的5881個增長了159%,電話咨詢超過上萬次,郵件咨詢數千次,同時每周三定期開展現場咨詢。2017至2018年網絡平臺咨詢和溝通交流申請具體情況見圖25。

2.溝通交流會召開情況

2018年收到溝通交流會議申請1982件,其中Pre-IND會議申請和Pre-NDA會議申請占比例較多,分別為42%和28%。與2017年比較,Pre-IND會議申請和Pre-NDA會議申請所占比例增長較明顯,2017至2018年各類溝通交流會議申請具體情況見圖26。

 

根據申請人擬溝通的問題及提交的支持性材料,經審核評估,2018年藥審中心召開溝通交流會322次,其余均以書面形式進行了答復,2018年各類溝通交流會議申請及答復情況詳見表4。

三、鼓勵創新與保障公眾用藥情況

(一)加快審評重點品種

2018年,藥審中心在進一步鞏固解決注冊申請積壓成效和基本實現各類藥品注冊申請按法定時限審評審批的基礎上,通過實施優先審評程序、加強與申請人的溝通交流等措施,一批具有明顯臨床價值、臨床急需等新藥好藥通過技術審評,為患者提供了更多用藥選擇。

2018年,藥審中心審評通過的新藥(NDA及IND直接批產)106個(按品種統計),包含關黃母顆粒、金蓉顆粒2個新中藥復方制劑,以及9個1類創新藥和67個進口原研藥(詳見附件1、2)。1類創新藥全部為我國自主創新藥品且以抗癌藥、抗病毒藥居多,分別是呋喹替尼膠囊、羅沙司他膠囊、馬來酸吡咯替尼片、鹽酸安羅替尼膠囊、達諾瑞韋鈉片、注射用艾博韋泰6個化學新分子實體藥物,特瑞普利單抗注射液、信迪利單抗注射液2個抗PD-1單克隆抗體,以及重組細胞因子基因衍生蛋白注射液。

2018年藥審中心審評通過的重點品種有:

抗腫瘤藥物:

1.呋喹替尼膠囊,為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國產小分子多靶點抗血管生成藥物,適用于治療經過含氟尿嘧啶和鉑類化療后進展的晚期結直腸癌,該藥品為晚期腸癌患者提供了更好的治療手段。

2.鹽酸安羅替尼膠囊,為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國產小分子多靶點抗血管生成藥物,適用于治療既往經過兩種系統方案化療后出現進展或復發的晚期非小細胞肺癌,該藥品為晚期肺癌患者提供了新的治療選擇。

3.馬來酸吡咯替尼片,為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國產人表皮生長因子受體2(HER-2)小分子酪氨酸激酶抑制劑,適用于治療HER-2陽性轉移性乳腺癌,該藥品滿足了HER-2陽性晚期乳腺癌患者迫切的臨床需求。

4.特瑞普利單抗注射液,為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國產首個新型抗腫瘤藥物抗PD-1單克隆抗體,適用于治療既往接受全身系統治療失敗的不可切除或轉移性黑色素瘤,該藥品滿足了晚期黑色素瘤患者迫切的臨床需求。

5.信迪利單抗注射液,為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國產首個適用于治療至少經過二線系統化療的復發或難治性經典型霍奇金淋巴瘤的新型抗腫瘤藥物抗PD-1單克隆抗體。目前,全球同類產品有納武利尤單抗注射液和帕博利珠單抗注射液,我國批準用于治療非小細胞肺癌、黑色素瘤,但尚未批準其用于治療淋巴瘤,該藥品滿足了國內患者的臨床需求。

6.帕博利珠單抗注射液,為新型抗腫瘤藥物抗PD-1單克隆抗體,適用于治療一線治療失敗后不可切除或轉移性黑色素瘤,該藥品為晚期黑色素瘤患者提供了新的治療手段。

7.納武利尤單抗注射液,為國內首個新型抗腫瘤藥物抗PD-1單克隆抗體,適用于治療經過含鉑化療后疾病進展的轉移性非小細胞肺癌,該藥品為晚期肺癌患者提供了更優的治療選擇。

8.鹽酸阿來替尼膠囊,為第二代小分子ALK抑制劑,適用于治療ALK融合基因陽性的轉移性非小細胞肺癌。該藥品與現有標準治療相比,具有顯著的生存獲益(無進展生存期從11個月提高到34.8個月),為ALK陽性晚期肺癌患者提供了突破性的治療選擇。  

抗感染藥物:

9.索磷布韋維帕他韋片,為國內首個第三代泛基因型直接抗慢性丙型肝炎病毒(HCV)感染的口服復方制劑,適用于治療基因1至6型、混合型和未知型HCV感染,治愈率高達98%。該藥品已入選國家基本藥物目錄,為我國徹底消滅慢性丙型肝炎提供了有力武器。

10.來迪派韋索磷布韋片,為第二代直接抗HCV感染口服復方制劑,具有廣譜抗HCV病毒作用,適用于治療基因1、4、5、6型HCV感染,該藥品為我國慢性丙型肝炎患者提供更多的治愈機會。

11.達諾瑞韋鈉片,為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國產首個抗HCV口服制劑,適用于與其他藥物聯合使用,治療初治的非肝硬化的基因1型慢性丙型肝炎。該藥品填補了國內該領域的空白,可降低用藥成本,滿足HCV患者用藥可及性。

12.注射用艾博韋泰,為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國產首個抗艾滋病藥物,適用于與其它藥物聯合使用,治療已接受過抗病毒藥物治療的人類免疫缺陷病毒-1(HIV-1)感染。該藥品上市填補了國內該領域的空白,為艾滋病患者提供了新的安全有效的治療選擇。

13.泊沙康唑腸溶片,為咪唑類抗真菌藥物,適用于預防13歲和13歲以上患者因重度免疫缺陷而導致侵襲性曲霉菌和念珠菌感染風險增加。目前,深部真菌感染已成為導致癌癥、造血干細胞移植、艾滋病等免疫系統受損患者死亡的主要原因,該藥品為深部真菌感染的預防與治療提供了新的選擇。

循環系統藥物:

14.甲苯磺酸艾多沙班片,為新型抗凝藥物,適用于預防伴有一個或多個風險因素的非瓣膜性房顫患者的卒中和體循環栓塞,以及治療深靜脈血栓和肺栓塞以及預防其復發。該藥品與現有治療手段相比,可降低出血風險,為上述患者提供了更優的治療選擇。

15.依洛尤單抗注射液,為國內首個遺傳性罕見病純合子型家族性高膽固醇血癥(HoFH)單克隆抗體,適用于與飲食療法和其他藥物聯合使用治療HoFH,降低密度脂蛋白膽固醇(LDL-C)。現有降脂療法不能有效降低LDL-C,該藥品為常規治療療效不佳或者不耐受的血脂異常患者提供了新的治療手段。

16.司來帕格片,為國內首個肺動脈高壓(PAH)前列環素類口服制劑,適用于治療PAH以延緩疾病進展及降低因PAH而住院的風險。目前,PAH仍是一種嚴重威脅生命的疾病,國內可選擇的特異性治療藥物很少,該藥品與同類藥物相比,在給藥方式和耐受性方面更具優勢,滿足了肺動脈高壓患者迫切的臨床需求。

血液系統藥物:

17.依庫珠單抗注射液,為補體蛋白C5特異性抗體,適用于治療罕見病陣發性睡眠性血紅蛋白尿癥(PNH)和非典型溶血性尿毒癥綜合征(aHUS)。該藥品是全球唯一獲批治療PNH溶血的藥物,為挽救aHUS患者的生命帶來突破性改變,屬于臨床急需產品,對于改善我國PNH和aHUS患者的生存現狀具有重大意義。

18.羅沙司他膠囊,為全球首個獲批上市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國產低氧誘導因子脯氨酸羥化酶(HIF-PH)抑制劑,適用于治療正在接受透析治療的患者因慢性腎臟病引起的貧血。該藥品具有全新作用機制,與現有常規治療藥物相比,可口服給藥,在提高鐵利用率、無需靜脈補鐵等方面具有臨床優勢。

神經系統藥物:

19.拉考沙胺片,為新型抗癲癇藥物,適用于16歲及以上癲癇患者部分性發作的聯合治療。該藥品與傳統抗癲癇藥物相比,具有耐藥性良好、有效性高、不良反應少的特點,可滿足癲癇患者的臨床需求。

20.特立氟胺片,為抑制T細胞增殖的新型口服免疫調節劑,適用于治療復發型多發性硬化癥。多發性硬化癥是一種終身、慢性、進展性的自身免疫性罕見病,導致中樞神經系統的功能性障礙,該藥品與傳統治療藥物相比,耐受性良好,為多發性硬化癥患者提供了更優選擇。

預防用生物制品(疫苗):

21.九價人乳頭瘤病毒疫苗(釀酒酵母),適用于預防所包含HPV型別引起的宮頸癌、癌前病變、不典型病變以及持續感染,該藥品滿足了中國女性對九價HPV疫苗的臨床需求。目前全球已上市使用的所有HPV疫苗品種在我國均有供應,能更好地滿足公眾對疫苗接種的不同需求,為宮頸癌的預防提供了新的有效手段。

中藥新藥:

22.關黃母顆粒,為新的中藥復方制劑,適用于治療更年期綜合征肝腎陰虛證。與已上市的中藥相比,該藥品在改良Kupperman量表評分的改善等有效性方面有一定臨床優勢,為更年期綜合征女性患者的臨床治療提供了一種更為安全有效的治療選擇。

23.金蓉顆粒,為新的中藥復方制劑,適用于治療乳腺增生病痰瘀互結沖任失調證。該藥品為乳腺增生病患者提供了一種新的中醫證型的安全有效治療手段,對于滿足患者需求和解決臨床可及性具有積極意義。

重大公共衛生用藥:

24.四價流感病毒裂解疫苗,為國內首家適用于預防相關型別的流感病毒引起的流行性感冒疫苗。2017年-2018年流感流行季出現的大量流感病例,四價流感疫苗的上市為2018年-2019年流感季的預防接種提供了保障。

25.口服I型III型脊髓灰質炎減毒活疫苗(人二倍體細胞),適用于預防脊髓灰質炎I型和III型病毒導致的脊髓灰質炎。自我國全面停用三價脊髓灰質炎減毒活疫苗后,可用于與脊髓灰質炎滅活疫苗(IPV)序貫接種的二價脊灰減毒活疫苗存在較為嚴重的供應短缺問題,該藥品獲批上市為我國脊灰計劃免疫程序的順利實施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全力推進仿制藥一致性評價

為提升我國仿制藥質量,根據44號文件、《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開展仿制藥質量和療效一致性評價的意見》(國辦發〔2016〕8號,以下簡稱國辦8號文件)等有關規定,藥審中心全力推進仿制藥質量和療效一致性評價(以下簡稱一致性評價)工作。

一是全力推進參比制劑的遴選。參比制劑是醫藥企業開展仿制藥一致性評價的關鍵要素。藥審中心針對未公布的參比制劑、存在爭議的參比制劑和原研地產化品種申報參比制劑等疑難問題,經詳細調研、專家論證等予以解決。2018年正式發布了8批參比制劑目錄(221個品規),對于參比制劑發布情況及時整理并發布《289目錄品種參比制劑基本情況表》。

二是積極梳理289基藥品種情況,明確評價方法。藥審中心組織專項工作組,對289基藥品種逐一深入的調研,發現品種情況各異,技術復雜,應科學區分不同情況,分類處理,分別施策。經多次會議討論和廣泛征求業界意見,形成《可豁免或簡化人體生物等效性(BE)試驗品種》(第一批48個品種、第二批14個品種,按通用名統計,下同);經梳理調研并組織企業和一致性評價專家委員會召開多次會議討論,形成22個品種的《289基藥目錄中的國內特有品種評價建議》,公開征求意見;經評價,對于建議調出289基藥目錄的品種,將持續于《國家基本藥物目錄》(2018年版)中進行動態更新。

三是建立并完善指導原則體系。藥審中心起草并于2018年10月29日經國家局發布《生物等效性研究的統計學指導原則》《高變異藥物生物等效性研究技術指導原則》。

四是提供多種形式的咨詢與培訓。藥審中心網站開通“仿制藥一致性評價專欄”,向社會公開通過一致性評價的品種說明書、企業研究報告及生物等效性試驗數據,并采取多種形式加強指導,通過咨詢日、申請人之窗、郵件、電話及公文等形式接受咨詢,答復2萬余條問題,發布《仿制藥質量和療效一致性評價百問百答》,組織召開一致性評價溝通討論會,解答業界關心的共性問題。

五是優化仿制藥生物等效性與臨床試驗研究信息備案。2018年化學藥生物等效性試驗備案平臺已收集274條信息,仿制藥一致性評價生物等效性試驗備案平臺已收集674條信息,仿制藥一致性評價臨床有效性試驗備案平臺已收集2條信息。

通過以上措施,2018年受理口服固體制劑一致性評價申請440件(155個品種),其中289基藥品種申請267件(81個品種);通過口服固體制劑一致性評價申請111件(57個品種),其中289基藥品種申請63件(36個品種),詳見附件4。

(三)積極鼓勵中藥民族藥發展

一是落實藥品審評審批改革精神,推動臨床急需中藥的研發。通過政策引導、溝通交流以及指導原則制修訂等工作,中藥申報適應癥開始向中醫藥臨床優勢病種、以及臨床缺乏有效治療手段的適應癥和未被滿足的臨床需求轉移。首次申報的新適應癥中藥新藥臨床試驗申請明顯增多,如新生血管性年齡相關性黃斑變性、地中海貧血、中風后抑郁、脊髓型頸椎病、急性單純性闌尾炎等。中藥審評團隊積極響應國家加快兒童用藥注冊申請審批的政策,批準了多個兒科常見病、多發病中藥新藥的臨床研究、增加兒童用藥人群等補充申請、兒童用藥的改劑型,并積極探索兒童臨床試驗的研究策略。

二是調整理念,提升中藥民族藥審評質量。根據藥材質量波動較大的特點,推動以飲片均化投料的方式提高中藥批間質量的一致性。關注臨床試驗用樣品、毒理試驗用樣品與大生產樣品質量的一致性,重視中藥安慰劑的質量。創新民族藥審評方式,充分發揮民族藥專家的作用,尊重民族藥臨床用藥經驗,促進野生中藥資源可持續利用。對有明顯爭議的問題,通過召開第一個中藥專家公開論證會的方式,面向社會公開爭議雙方的技術觀點,以科學、公開、公正的態度有效解決分歧爭議,樹立了審評權威,避免了外界的誤解。妥善解決中藥輿情事件和歷史遺留問題,保障了公眾用藥安全。

三是加快指導原則體系建設,夯實審評基礎。繼續建立和完善符合中醫藥特點的技術評價體系,充分利用業界專家力量,組建專家組負責指導原則的制修訂工作,滾動啟動了40個中藥藥學、臨床研究技術指導原則,完成并經國家局發布了《中藥藥源性肝損傷臨床評價指導原則》《證候類中藥新藥臨床研究技術指導原則》。起草《古代經典名方中藥復方制劑物質基準及制劑的申報資料要求》,支持中藥傳承。通過不斷規范中藥臨床研究,統一技術審評尺度,傳遞審評審批改革思路與理念,促進中藥產業科學健康發展。

四、主要工作措施及進展情況

(一)持續深化審評審批制度改革

一是落實加快境外已上市臨床急需新藥審評。為貫徹落實6月20日國務院常務會議要求,藥審中心對2007年以來在美國、歐盟或日本批準上市,但尚未在我國境內上市的新藥進行梳理,組織專家遴選臨床急需新藥。現已將第一批48個臨床急需境外新藥納入專門通道加快審評(詳見附件5),多措并舉加大對申請人的服務和指導,上述48個境外新藥中已受理17個品種,10個品種已獲批上市,7個正在進行技術審評。積極組織開展臨床急需境外新藥遴選,收到社會各界反饋的臨床急需境外新藥納入需求,共涉及100個品種,經初步篩選,建議納入39個品種,并已上報國家局;起草并由國家局發布《接受藥品境外臨床試驗數據的技術指導原則》《臨床急需境外新藥審評審批工作程序》及申報資料要求,通過多種溝通交流方式逐一與申請人溝通,主動宣傳國家加快臨床急需境外新藥審評審批政策,對于存在困難的申請人給予指導并幫助其盡快提出注冊申請,進一步優化審評程序,加強審評過程中溝通交流,允許申請人滾動提交資料,加快審評速度。

二是落實臨床試驗默示許可制。按照國家局《關于調整藥物臨床試驗審評審批程序的公告》(2018年第50號,以下簡稱50號公告)要求,為切實提高臨床試驗申請審評審批效率,使更多新藥能夠及早進入臨床試驗,藥審中心制定了《臨床試驗默示許可審評審批工作程序》,明確了工作流程和要求,同時配套調整了技術審評系統,組織審評人員、申請人等召開臨床試驗申請座談會,宣講解答臨床試驗默示許可制度相關政策。此外,藥審中心還在網站設立專欄,公示并實時更新已發放臨床試驗通知書的臨床申請;積極開展臨床試驗申請前的溝通交流工作,受理人員、項目管理人、適應癥團隊與申請人共同參與,確保申報資料的質量,同時受理和審評工作無縫銜接,保障審評工作效率。截至12月底,藥審中心在50號公告發布后受理臨床試驗申請共301件,按照默示許可程序完成審評審批157件,其中發放《臨床試驗通知書》的臨床試驗148件(含17件原料藥),暫停臨床試驗8件,申請人主動撤回1件。

三是進一步深化、細化、實化適應癥團隊、優先審評、溝通交流、立卷審查制度等工作。適應癥團隊參與申報前溝通交流、受理、立卷及審評審批全過程;優先審評申請采取即到即審方式,組織專家審核確定優先審評品種,2018年已將313件注冊申請納入優先審評程序;修訂并由國家局發布《藥物研發與技術審評溝通交流管理辦法》,優化溝通交流管理平臺,召開溝通交流會322次,完善一般性技術問題溝通工作程序,嚴格非技術性問題解答時限,解答一般性技術問題14389個。

四是實行原輔包與制劑共同審評審批。建立原輔包與制劑共同審評審批工作流程,起草《關于藥品制劑所用原料藥、藥用輔料和藥包材登記和關聯審評審批有關事宜的公告》并公開征求意見,上線運行原輔包登記與信息公示平臺,關聯技術審評系統,實現原輔包任務的全流程管理。

五是推進上市藥品目錄集工作。上線運行上市藥品目錄集系統,2018年共收錄了424個品規,涵蓋創新藥、改良型新藥、進口原研藥品、按化藥新注冊分類批準的仿制藥、通過一致性評價的藥品等內容。

六是推進改革臨床試驗管理。為保障受試者健康和安全,建立了藥物臨床試驗期間安全性數據快速報告的標準和程序,構建了接收藥物臨床試驗期間非預期嚴重不良反應(SUSAR)個例安全性報告(ICSR)的電子傳輸系統和內部審核流程;啟動接收藥物研發期間安全性更新報告;結合臨床試驗過程中可能出現的重大安全性風險情況,起草了《藥物臨床試驗重大安全事件及突發事件應急預案(討論稿)》;進一步規范藥物臨床試驗管理,加強臨床試驗信息的公開和透明,提高臨床研究質量,2018年在臨床試驗登記與信息公示平臺進行登記并公示的臨床試驗共有2265個,其中,中藥臨床試驗55個,化藥臨床試驗1832個,生物制品臨床試驗378個。

七是探索開展合規工作。結合一致性評價工作,提出基于審評需要和風險控制的檢查檢驗原則與標準,探索了以審評為主、檢查檢驗為支撐的工作機制和程序,開展藥品注冊合規性審查工作,協調審評與檢查檢驗工作,優化銜接流程,搭建核查檢驗電子文檔交換平臺,初步實現與核查中心核查檢驗電子文檔的即時傳輸,完成一致性評價檢查檢驗數據庫構建。

(二)加快推進ICH工作辦公室工作

2018年6月,國家局在日本神戶舉行的國際人用藥品注冊技術協調會(ICH)2018年第一次大會上,當選為ICH管理委員會成員。ICH工作辦公室自成立以來,圍繞統籌開展國家局ICH工作,積極推進指導原則同國際標準接軌,各項工作均取得一定進展。一是密切保持與國際的交流聯絡。保障并順利參與了6月在日本神戶和11月在美國夏洛特召開的成員大會、管委會會議和協調員會議,實現了預期工作目標。二是全面保障和參與ICH指導原則國際協調。派遣專家工作組/執行工作組(EWG/IWG)專家41位參與國際指導原則的協調工作;針對ICH正在協調的25個議題,組織主辦單位及外部協會成立了25個國內專家工作組,已組織處理的ICH指導原則協調議題共22個。三是重點推進二級指導原則實施工作。協助原總局發布了《總局關于適用國際人用藥品注冊技術協調會二級指導原則的公告》,跟進并協調《M4:人用藥物注冊申請通用技術文檔(CTD)》和E2A、E2B(R3)的實施工作。四是根據ICH培訓目標和培訓優先級,通過與第三方的合作開展ICH指導原則的培訓,推動ICH指導原則在中國的轉化實施,已完成23次培訓。五是為便于業界及時了解ICH工作動態,藥審中心網站開通“ICH工作辦公室專欄”。共設5個欄目,發布ICH工作動態、 指導原則征求意見、實施二級指導原則以及研討與培訓動態等。

(三)進一步加強審評科學基礎建設

一是強化審評質量管理,加強對自由裁量權的制約和監督。貫徹落實《藥品審評質量管理規范(試行)》,規范藥品注冊文件勘誤工作程序,以勘誤工作為抓手,發現審評質量問題并督促改進,強化審評質量意識;持續開展審評質量體系認證工作,用535個文件筑牢質量體系文件基礎,加強質量管理人員及內審員隊伍建設,完成2018年度ISO9001質量體系再認證工作;有序推進質量體系與審評業務的融合,重點監督按時限完成審評情況、審評審批正確率等關鍵質量目標,對質量目標完成情況進行測算分析,實現日常化質量管理的工作機制。二是加強審評技術指導原則體系建設,起草經國家局發布《新藥I期臨床試驗申請技術指南》《創新藥(化學藥)Ⅲ期臨床試驗藥學研究信息指南》《證候類中藥新藥臨床研究技術指導原則》等指導原則17個(詳見附件6),完成公開征求意見的7個,正在制修訂的66個;持續推進國外指導原則翻譯轉化工作,翻譯完成指導原則73個。三是加強審評信息化系統建設,推進藥品電子通用技術文檔(eCTD)資料管理系統建設,順利完成供應商招標采購工作,制定eCTD工作方案,完成系統需求分析,為實現按eCTD要求進行電子申報和審評打好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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