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6日,法制日報官方微博發布一篇題為《葛蘭素史克欺詐手段揭秘》的文章。該文章并非GSK在華商業賄賂事件的后續報道,而是將矛頭對準了GSK的新問題:其在華曾偷稅逾億元人民幣,并用欺騙手段獲得發改委高定價。
文章稱,GSK在2005年~2008年間,通過進口免關稅和增值稅的海外公司產品,以進口價每盒91.76美元捐贈給衛生部109萬盒,非法偷逃關稅增值稅和企業利潤所得稅超過一億元人民幣。
其具體方法為,在衛生部急需艾滋病藥物時,葛蘭素史克(中國)投資有限公司(簡稱GSKCI)沒有使用其在蘇州生產的該產品進行捐贈,而高價進口GSK海外公司生產的產品,以沖抵GSKCI的利潤,逃避在中國的企業所得稅。
進口拉米夫定的價格為每盒91.76美元(當時匯率以8.5計算)。更重要的是,通過此次假慈善,GSKCI阻止中國政府對該治療艾滋病藥的仿制,從而達到其在中國肝炎藥市場的獨占地位。
2009年海關總署多次召集衛生部和相關單位,告知之前給予GSK的免交關增稅的特許是不合法的,海關不能繼續執行錯誤的方案,并要求必須將進口價格降至原合同約定的每盒12美元。
在2009年,葛蘭素史克公司被海關和衛生部要求必須執行原合同約定的每盒12美元的價格,并且不得免關增稅后,同時為保護拉米夫定在中國市場的價格(發改委制定),公司主動以書面協議方式承諾給衛生部“以每盒12美元的價格,衛生部每購買一盒,GSK將捐贈三盒,并在收取藥品款后,如數返還給衛生部用于艾滋病教育”。據悉,這一消息在當時衛生部網站上已有報道和確認。
但在2011年初,發改委基本維持并公布了賀普丁的高價后,GSK認為該藥已經沒有價格風險了,就決定不履行合約,一直拒絕返還協議約定的衛生部購買拉米夫定的藥品款(共3000萬元人民幣)。
另一方面,文章表示“該公司在價格方面也一貫采用欺騙手段,獲得發改委高定價”。僅舉兩個例子:
欺騙手段例子一:
低分子肝素(商品名:速碧林)
在大陸的發改委定價為:3075IU/支=58.7元人民幣,4100IU/支=62.9元人民幣,6150IU/支=68.4元人民幣。欺騙手段是虛假抬高該產品的進口到岸價。現行發改委定價政策是在進口到岸價的基礎上加費和利。
而在臺灣的政府定價為:9500IU/支=15.53人民幣,大陸比臺灣的價格至少高11倍。
欺騙手段例子二:
對在中國大陸生產的藥品,國家發改委是在生產成本、出廠價基礎上進行定價。GSK通過設立銷售公司“GSKCI”從葛蘭素史克生產公司(葛蘭素史克制藥蘇州有限公司和葛蘭素制藥天津有限公司)購買如賀普丁、萬托林、復達欣、賀維力、文達敏、速碧林等產品,然后以GSKCI名義賣給國內經銷商。該公司申報給發改委的出廠價數據實際是GSKCI賣給國內經銷商的價格,而非發改委明確規定的、從生產企業出廠的價格。GSK所有在大陸生產的產品除了上述欺詐手段外,在成本、市場銷售費率和實際賣給經銷商的價格上(不報商業返利)等等也提供給發改委假數據,已獲得高定價。
對此,外媒彭博社表示:這不是中國政府借助本土媒體第一次對GSK置評。就在5月16日,被認為“反映政府聲音”的新華社發表社論指出,“指責葛蘭素史克操縱藥品價格,并警告其他跨國公司尊重中國市場”。
對于GSKCI來說,這將是個艱難的時刻。不僅前中國區總經理馬克銳將面臨監禁,已披露的涉嫌4.89億美元的賄賂將可能使公司陷入巨額罰單或者退出中國。2014年第一季度,GSK的疫苗和制藥業務雖然暫時從此前暴跌20%中漸漸恢復至2%,但對于新的指控,GSK總部尚未對作出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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